(一)以“一助一”、“多助一”为主要形式的个体结对型服务;
(二)以雷锋角、服务广场、服务基地为主要形式的群体集中型服务;
(三)以热线电话、信箱等为联系方式的求助型服务;
(四)以知识讲座、专业咨询、科普教育为主要形式的学习型服务;
(五)以维权帮教、绿化清洁、治安巡逻、文化娱乐、义务家教为主要形式的其他各类公益型服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第八条 各级社区志愿服务组织接受同级共青团组织和上级志愿者组织的双重领导。各级党政组织要加强对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领导与支持。级志愿者组织要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并组织开展必要的检查和表彰工作。
社区志愿服务的组织管理机构由杭州市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杭州市志愿者协会)---城区志愿者协会---街道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社区志愿服务站---社区志愿服务队五级网络组成。
第九条 各级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的工作职责分别为:
(一)杭州市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杭州市志愿者协会)是杭州市社区志愿服务及志愿者队伍的主管单位,负责全市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调研规划、宏观指导和宣传发动,并为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需的政策支持,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城区志愿者协会负责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总体部署、综合协调和培训指导,同时负责加强街道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建设,做好机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
(三)街道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负责社区志愿服务站的建设指导和所辖社区志愿服务的组织协调;
(四)社区志愿服务站是组织、协调和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最基层组织,其职责为:招募、培训、管理社区志愿者,组织、管理社区志愿服务队及其负责人,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争取筹措有关活动经费,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社区志愿服务站站长由社区共青团组织的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组织委任或通过社会公开招募、社区居民民主选举等方式产生。
第十条 建立社区志愿服务站是当前我市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网络建设的关键环节,各级党政组织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城区所有的社区都必须建立社区志愿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