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表彰全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
(新环科发[2005]10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自治区环保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企业:
环境宣传教育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各地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环保中心工作,认真执行环境宣传教育制度,开展了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使环境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涌现出了一批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工作,现决定对昌吉州环保局等27个先进集体、赛肯等15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保持荣誉。全区环保系统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为创建自治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把我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附件: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名单
先进集体(27个)
昌吉州环保局、阿勒泰地区环保局、阿克苏地区环保局、克拉玛依市环保局、乌鲁木齐市环保局、石河子市环保局;新疆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新疆环境信息中心;沙依巴克区环保局、鄯善县环保局、哈密市环保局、昌吉市环保局、阜康市环保局、沙湾县环保局、伊宁市环保局、清河县环保局、库尔勒市环保局、若羌县环保局、阿克苏市环保局、阿图什市环保局、喀什市环保局、和田市环保局、洛浦县环保局;中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先进个人(15人)
赛肯(阿勒泰地区环保局)、张震(阿克苏地区环保局)、艾赛提(哈密地区环保局)、买木娜汗(吐鲁番地区环保局)、吐尔松汗(伊犁州环保局)、李军(昌吉州环保局)、殷惠民(乌鲁木齐市环保局)、张萍(巴州环保局)、程远东(克拉玛依市环保局)、阿提坎(喀什地区环保局)、黄菁莲(石河子市环保局)、梁大伟(布尔津县环保局)、杨志江(昌吉市环保局)、张明(吉木萨尔县环保局)、那斯图(博乐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