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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关于开展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关于开展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局市政项目办、市政建设投资发展公司、火车站广场改造指挥部:

  近期,特别是8月份以来,我省非煤矿山、煤矿、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发生多起较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洪安办[2007]27号内部明电紧急通知精神,为确保我局工程建设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现就开展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各工程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工程例会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工程进度、质量管理工作统一调度,同时认真督查施工企业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保障措施,把安全施工落实到每个施工环节。

  2、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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