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关于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切实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确保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确保最大限度地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市政公用设施服务,同时鉴于近日我市在市政公用设施上发现的部分安全隐患和其他城市在市政公用设施上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经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所属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大排查,特别是对直接涉及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设施要逐一进行认真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逐一登记造册,拿出整改方案,问题严重的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同时做到边整改边报告。
各单位、各部门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对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科学调度,严谨施工。任何单位、任何部门不得相互推诿扯皮,延误整改时机,确保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如因排查不力未发现问题或整改不到位或由于相互推诿扯皮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