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07-2016年)》的通知
(陕政发〔2007〕5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后十年,是我省推动科学发展,建设西部强省的关键时期。加快建立以信用制度为核心、以信用服务体系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体系为保障、以信用文化为支撑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对于提高我省经济竞争能力、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现将《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07-2016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07-2016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推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方针和基本要求,结合陕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编制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年规划。
一、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加快建立以信用制度为核心、以信用服务体系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体系为保障、以信用文化为支撑的陕西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对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规范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社会,树立诚信形象,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建设西部强省,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省信用体系建设有了良好开端。党的十六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度重视,把打造“信用陕西”作为增强我省综合竞争力的一项战略举措。省政府发布了《
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社会共享公共信息提供了制度性保障。社会信用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陕西省公共信用数据交换中心”网络平台搭建完成,由20多个部门参与联建共享的“信用陕西”网站开通运行。先后成立了陕西省信用协会和陕西省信用建设促进会,开展了创建诚信社区、诚信行业和信用乡镇、信用企业、信用农户活动。全省信贷征信系统率先起步,个人信贷征信系统已采集全省1087万个自然人的基础信息、结算账户信息和贷款、信用卡信息;企业信贷征信系统采集了11.43万户企业的基本信息、财务信息和信贷信息,促进了金融生态环境改善。行业信用建设取得一定进展。公安系统以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契机,建成了全省人口信息系统;工商、税务、质监、海关、劳动保障等部门,初步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及行业内部信用评价和分类管理制度;其他部门在行业信用制度建设和信用信息采集方面,也不同程度地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尝试。这些,为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