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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和网上审批工作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26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2年4月1日,实施日期:2012年4月1日)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和网上审批工作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2〕19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人大十届一次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改善和优化我市投资环境,市政府决定,在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全面推行网上政务公开和网上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建立“务实、创新、廉洁、高效”政府和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要求,以改善投资环境为标准,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关键,按照“依法行政、公开透明、规范操作、高效服务”的原则,通过“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这一载体,对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全面实行网上政务公开和项目网上审批办理,提高办事透明度,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 基本原则
  1、依法行政的原则。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所有的审批事项都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
  2、公开透明的原则。经过第二轮行政审批改革和法规政策文件清理后,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依法保留的审批事项,必须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统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便于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和监督。
  3、统一规范的原则。必须按照“统一网站、统一要素、统一流程”的要求,将审批事项的基本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4、高效服务的原则。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双向互动的特点,通过网上公开政务、发布信息、办理审批事项,为企业、群众提供方便,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同时加大监督力度,降低监督成本。
  三、 工作要求
  1、做好网上政务公开和审批项目办理工作。我市从1997年开始,在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经过二轮审改,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已减至521项。根据我国加入WTO后,政府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新要求,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认真抓好面向社会和群众、已保留的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政务公开和网上审批办理的有关工作;同时,抓好政务公开的规范工作。网上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办理机构(包括全称、地址、电话)、办理时限、申办对象资格、申办材料、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依据、办理程序、办理结果等八要素。网上受理的审批项目,要求设置相关表格栏目和流程,操作直观简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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