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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推广使用甲醇汽油柴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推广使用甲醇汽油柴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陕政字〔2007〕14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甲醇汽油柴油推广使用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省政府决定调整和充实省推广使用甲醇汽油柴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洪 峰 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组长:李明远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晓东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发理 省环保局局长

      张福海 省质监局局长

  成 员:许 强 省公安厅副厅长

      韩中林 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恒亮 省建设厅副厅长

      李永民 省交通厅副厅长

      李偌东 省商务厅副巡视员

      张高计 省工商局副局长

      雷炳毅 省国税局总经济师

      贡 献 省地税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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