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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和党的十七大期间信访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厅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和党的十七大期间信访工作的通知
(电〔2007〕175号)


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厅管厅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和党的十七大期间信访工作的通知》(浙委办传〔2007〕8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妥善处理好涉及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信访问题,欢度国庆,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一、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各单位要重点排查涉及工程质量、道路营运、退休安置等方面的信访突出问题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逐一落实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人员稳定在当地。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哪个部位出现的问题,必须追溯源头,责令相关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强化防范应急措施。各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接访劝返工作队伍。对已发生的集体访和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果断稳妥处置,坚决杜绝集体赴京上访、下跪请愿、冲击国家机关和重要会议场所、拦截党代表座车等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在国庆节和十七大期间,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进一步加强信访情报信息的搜集、汇总、分析和报送工作。从10月1日起,各单位于每天下午3时前将有关重大接访信息报厅值班室。电话:(0571)87809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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