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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关于百姓之春二期一组团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的批复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百姓之春二期一组团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的批复
(武价函[2007]41号)


武汉市鑫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百姓之春二期一组团销售价格的请示》(武鑫物司字[2007]01号)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和武汉市实施《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管理办法》细则及有关政策规定,我局对你公司申报的百姓之春二期一组团经济适用住房项目(11层小高层框架结构住宅房屋建筑面积45744.96平方米)的建设成本进行了审核和现场勘察。
  经研究,百姓之春二期一组团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审定为:11层小高层框架结构住宅房屋每建筑平方米2656元。
  楼层调节后的销售价格严格按照附表中的楼层调节价格执行。
  在房屋销售过程中,你公司除了可以按规定收取未计入成本的代收代付费用外(必须在购房合同中标明),不得以任何名目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附:楼层调节价格表

  二00七年十月八日

  附:
  楼层调节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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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层型                  │
├────┬─────────────────┬─────────────────┤
│ 楼层 │       楼层单价       │     楼层调节率(%)      │
├────┼─────────────────┼─────────────────┤
│  1  │        2590        │        -2.5        │
├────┼─────────────────┼─────────────────┤
│  2  │        2603        │        -2.0        │
├────┼─────────────────┼─────────────────┤
│  3  │        2616        │        -1.5        │
├────┼─────────────────┼─────────────────┤
│  4  │        2629        │        -1.0        │
├────┼─────────────────┼─────────────────┤
│  5  │        2643        │        -0.5        │
├────┼─────────────────┼─────────────────┤
│  6  │        2656        │        0.00        │
├────┼─────────────────┼─────────────────┤
│  7  │        2683        │        1.0        │
├────┼─────────────────┼─────────────────┤
│  8  │        2696        │        1.5        │
├────┼─────────────────┼─────────────────┤
│  9  │        2709        │        2.0        │
├────┼─────────────────┼─────────────────┤
│  10  │        2722        │        2.5        │
├────┼─────────────────┼─────────────────┤
│  11  │        2669        │        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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