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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集装箱委托开箱鉴定收费标准的批复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集装箱委托开箱鉴定收费标准的批复
(苏价费[2007]315号)


南京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集装箱委托开箱鉴定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开展由用户自愿委托的集装箱开箱鉴定业务时收取开箱鉴定费,每个集装箱20元,以上费用包含人工费、交通费、封识费、开箱工具、 使用费等,除此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开箱鉴定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由用户自愿委托, 严禁强制开箱鉴定,强行收费,并按有关规定纳税,使用税务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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