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水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苏安监〔2007〕154号)
各有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我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水害防治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水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将《意见》迅速转发至辖区内有关安监部门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
附: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水害防治工作的意见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水害防治工作的意见
近期,全国矿山连续发生多起透水或地面塌陷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损失严重。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接连发生透水、塌陷事故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加强防洪防涝防透水措施,严防矿山企业透水、塌陷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水害防治工作,防范类似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立即落实防洪防淹井工作措施的紧急通知》(安监总明电[2007]10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依据《
安全生产法》、《
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整治之策,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我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水害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
工作思路:从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矿山水害防治工作、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中心,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水害防治对策措施,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地做好我省矿山水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