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7〕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关于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为积极推进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大力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重要性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突破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瓶颈的重要途径,对调整经济结构,加快绿色转型,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科技成果产业化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为宗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为核心,市场为导向,鼓励发展政府出资或出资参股的政策性担保机构。通过有效整合资源,加强监督管理,增强防范能力,促进中小企业信贷融资业务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政府扶持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开展担保与提高诚信水平相结合,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扩大规模与逐步规范相结合,适度竞争与行业自律相结合。
三、主要措施
(一)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大力发展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组织形式可以是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不分组织形式和所有制,全部纳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范围。
(二)充分发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协会作用。通过行业协会制定行业准则和业务规范,维护担保机构合法权益;通过培训、信息融通、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指导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三)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资金。鼓励银行和担保机构为开展高新技术创业活动并具有科技成果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对新增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进行补偿,并优先保障政策性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需求。鼓励民营担保机构探索建立多渠道资本金补充和风险补偿机制。对新增中小企业贷款多、风险控制好的银行和担保机构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