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废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9月3日 实施日期:2008年9月3日)废止(原因:阶段性工作结束)郑州市物价局转发《关于在全省开展烟叶收购价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郑价检〔2007〕9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开展烟叶收购价格检查的通知》(豫发改价检[2007]1172号)文件要求,市物价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叶收购价格执行情况的检查,现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检查的组织形式及时间安排
此次烟叶收购价格检查工作由市物价局统一部署,有关县(市)、区负责具体实施。检查时间从8月28日开始,9月26日结束。
二、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这次烟叶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把这次烟叶收购价格专项检查作为维护农民利益的一件大事抓好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