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五:
2005环保专项行动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附件1:
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基本情况明细表
一、类别按以下5种分类填写:
1、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问题
2、基层政府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
3、整治措施不落实的重污染企业
4、不正常运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厂
5、其他
二、基本情况描述
应包括案名,涉及的企业,主要违法情节,造成的后果等。
三、所在地区指案件或问题产生的地市、县区。
四、污染类型按以下分类填写:
1、水污染。
2、大气污染。
3、噪声污染。
4、固废污染。
5、综合环境问题或其他
五、督办级别按以下4级填写,可多选:
1、县级督办案件或问题。
2、地市级督办案件或问题。
3、省级督办案件或问题。
4、国家级督办案件或问题。
六、督办单位:
1、省、地、县、镇政府,可多选。
2、省、地、县环保部门,可多选。
3、省、地、县经济主管部门,可多选。
4、省、地、县监察机关,可多选。
5、省、地、县工商行政部门,可多选。
6、省、地、县政府其他部门,可多选。
七、责任单位:
指对污染问题和整改工作负有责任的相关企业。
对基层政府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而言,责任单位是该级政府。
八、解决措施要点和解决时限
应包括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措施和相关企业的措施,以及达到的结果和解决时限。
九、结案日期
原则上应于专项行动结束前整改完毕。
附件2:
重点监管企业基本情况明细表
一、所在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