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要认真组织人员摸清本地区的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分布、类型、规模和危害等情况,认真编制本地区《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辖区内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和重点灾害隐患点,针对本地区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提出具体防灾措施。落实监测、报警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应急避灾方案,明确紧急疏散路线,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提高预报地质灾害成功率
各县市要在去年群测群防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总结经验,从深度和广度上继续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加强汛期地质灾害的巡查、排查和灾害调查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辖区内地质灾害点和隐患点的监测责任制,检查防灾明白卡、避险卡是否发放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手中。除继续做好已知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工作外,还要侧重调查位于陡坡下和沟口旁的居民聚居地的安全,对存在危险的居住地,落实监测,纳入群测群防网络,尽可能减少防灾的盲点和空白区。汛期前要重点落实每一个灾点和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四项制度三条措施的建立情况、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发放情况、受威胁群众对防灾避灾方法、紧急避让灾害的报警信号、撤离路线和地点等事项的认知程度。做到扎实准备,提前预防,及时避让,提高地质灾害的成功预报率。
(四)加强汛前检查排查,汛期巡查和应急调查,做好汛期后复查和总结
要积极主动地加强和做好汛前检查、排查,汛期巡查和应急调查,汛后复查工作。汛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各县市要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按照年度防灾方案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落实工作。针对年度内地质灾害发生、发展和防治工作及其存在的问题等,认真做好总结。
(五)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各级政府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主动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国家、省级、州级和县级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分别经国务院、省政府和州政府、县政府印发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熟悉突发地质灾害的处置程序,以及所肩负的职责和义务,按预案的要求成立相关机构,完善制度,为快速有效处置突发地质灾害做好准备。对一些可能危害城镇居民区、工矿企业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也须制定包括监测责任人、预警信号、撤离路线等详细内容的应急预案,并制作避灾明白卡,发放到每一户受灾害威胁的居民手中,确保一旦灾害发生,能够快速、有序地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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