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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德政发〔2007〕9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州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程专家小组和领导小组遴选、推荐《目瑙斋瓦》等12个文化项目为德宏州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批准公布。

  附件:第一批德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第一批德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一、景颇族创世神话史诗──《目瑙斋瓦》;

  二、景颇族民间传统舞蹈──象脚鼓舞;

  三、景颇族民间传统技艺──纺织工艺;

  四、傣族民俗──泼水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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