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德政发〔2007〕9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州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程专家小组和领导小组遴选、推荐《目瑙斋瓦》等12个文化项目为德宏州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批准公布。
附件:第一批德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第一批德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一、景颇族创世神话史诗──《目瑙斋瓦》;
二、景颇族民间传统舞蹈──象脚鼓舞;
三、景颇族民间传统技艺──纺织工艺;
四、傣族民俗──泼水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