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挥杠杆作用,进一步加大金融对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1.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切实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重点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龙头企业培植、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营销网点建设、农村社会公益设施建设、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等方面的信贷支持,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建立资金回流农村的长效机制,多渠道解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需资金问题,更新金融经营理念,创新和丰富农村金融产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金融支持。
2.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采取切实措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加快建立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扶持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创新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中间业务产品,建立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业务流程、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深入研究中小企业状况,大胆拓展业务范围,为他们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要重点支持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高、吸纳劳动力多、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后劲足的中小企业发展,着力解决他们的“贷款难、融资难”问题。
3.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要继续紧紧围绕交通、能源、市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努力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拿出一批关系德宏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积极争取信贷支持。要创新投入机制,逐步形成财政资金先导、银行资金引导、社会资金主导的良好金融投入机制。
4.大力支持州内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适应外向型经济发展需要,积极推进贸易和投资外汇收支便利化。继续推进经常项目管理三项调整政策的实施,简化审核凭证和程序。鼓励银行提供多种产品创新与外汇服务。落实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措施,取消境外投资用汇额度限制,放宽前期费用汇出限制,大力拓展国际信贷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积极探索中缅边境人民币银行结算的新路子,促进中缅两国边境贸易向纵深发展。
5.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处于现代经济核心和地方经济增长活力之源的金融,在我州构建和谐社会中,要高度关注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扎扎实实做好促进再就业的金融服务工作,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发挥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作用,积极推动创业促再就业,努力开创银行系统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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