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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德政发〔2007〕6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各单位:

  现将《德宏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德宏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

  为确保我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圆满完成,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办公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2005〕49号),交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400号)和《云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目标,加强领导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建养并重、协调发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以改革试点为契机,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推进我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做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使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要通过试点,探索建立起符合我州农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以县市人民政府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为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州人民政府已经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德宏州农村公路建设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州农村公路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州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州交通局局长担任,具体负责全州农村公路建设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尽快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并上报州农村公路建设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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