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五”期间交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德政发〔2007〕6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十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交通厅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我州圆满完成“十五”交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促进我州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十五”期间涌现出的交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一、先进集体
农村公路建设先进集体:陇川县交通局、潞西市轩岗乡人民政府、陇川县章凤镇人民政府;
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先进集体:瑞丽市交通局;
农村公路养护先进集体:梁河县交通局;
公路路政管理先进集体:盈江县交通局;
道路运输管理先进集体:盈江县运政管理所;
安全文明运输先进集体:陇川县顺新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二、先进工作者
刘贵云、许洪飚、金楚、杨明荣、尹进芳、郑晓杰、尹自帮、张琼、李本泽、余伟、李飞龙、杨恩富、陈东晓、李奇、李玉梅、杨常敏、彭跃、黄兴道、张金祥、余加昌、邓继东、姜晓回、肖章、杨德恒、罗相道、杨利华、余新达、李根显、尹广忠、杨云华、顾雪强、穆生龙、刘在亮、杨文叶、张杰、段玉平、依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