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沪卫疾妇〔2007〕62号)
各区县卫生局、教育局、团委、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和《上海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等精神,根据《关于开展中国青少年预防艾滋病活动的通知》(国艾办[2006]54号)和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卫生部、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共同制订的《关于印发〈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卫疾控发[2007]181号)的要求,市卫生局、市教育委员会和共青团上海市委共同研究制订了《上海市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切实将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九月廿六日
上海市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和《上海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认真做好本市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卫生部、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卫疾控发[2007]181号)的要求,决定在本市开展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一、活动主题
“预防艾滋,共建美好校园”
二、活动目的和原则
(一)目的
在本市高校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大学生掌握预防艾滋病的知识和技能,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和正确的性道德观,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大学生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艾滋病防治社会环境。
(二)原则
1、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