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扶持蔬菜生产。综合利用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加强蔬菜专业示范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扶持蔬菜基地水、电、路及栽培设施建设,提高菜地高产稳产、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大力发展反季节蔬菜生产,努力扩大蔬菜设施栽培面积,促进蔬菜均衡上市。鼓励发展“一村一品”,充分发挥地域特色,创建特色品牌。加大扶持引导力度,推行无公害操作技术规程,抓好统一供种、施肥、用药和组织销售等关键环节,发展无公害蔬菜生产,提高蔬菜的质量水平。
(三)大力扶持水产品生产。大力支持水产品健康养殖,扶持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基地”的模式发展无公害水产品基地。推动主要水产养殖品种的自主选育和品种创新,减少水产养殖病害,提高质量,增加产量。制定贝类净化有关政策,开展贝类养殖区域划型工作试点,逐步实现贝类养殖从污染区域向一、二级海域转移,推进贝类净化上市。
三、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一)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快制订和完善畜禽、蔬菜、水产品等我省优势特色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加强国际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逐步实现我省农业标准体系、标准管理体系与国际惯例接轨,以适应农业国际化发展的需要。同时,要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实施和推广,通过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示范带动,加快推进农业“三品”认证,全面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发展集约经营。
(二)强化质量监管。对重点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特别是在全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专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要落实准入条件和实施办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市场准入工作。加快建立农产品特别是生猪、水产品、蔬菜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加大农业投入品源头整治力度,重点开展对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以及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监督检查,关口前移,做好源头防堵。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在源头上杜绝病死畜禽流入市场。
(三)完善检测体系。认真落实《福建省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检验检测体系(2006-2008)建设发展规划》(闽政文〔2006〕326号),利用现有的检验检测资源,加大投入,完善检验技术手段,提升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推动检验检测机构社会化服务和资源共享。
四、搞活副食品市场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