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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生产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生产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意见
(闽政[2007]21号)


各设区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国务院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7〕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我省“菜篮子”工作,促进生产,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抓好粮食生产

  (一)落实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保面积、攻单产的各项措施,力争完成今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2110万亩、总产710万吨的目标任务。扩大玉米等杂粮种植面积。抓住降雨过程的有利时机,抢时扩种秋甘薯等旱作。针对中稻和一季晚稻、双晚的苗情,因苗施管,搭好苗架,力争高产。抓好农资供应服务,加强对测土配方施肥的技术指导和检查,抓好水稻免耕栽培示范、再生稻轻简栽培示范等省级核心示范点的建设。

  (二)落实各项支农政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拨付财政支农资金,同时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对农民的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在交售订单合同粮食时兑现,农机具购置补贴在农户购置时进行兑现,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按规定要求及时兑付。2007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已下拨各有关项目县,应按省定进度要求实施到田到户。进一步加强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保持化肥价格基本稳定。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

  (三)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对各种灾害要制订相应的防、抗、减灾的技术预案,加强分类指导,及时抢险救灾,争取保收保种。继续加强稻飞虱、水稻螟虫等农作物病虫鼠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以及稻水象甲等检疫性有害生物的防控,确保不成灾,不流行,少损失。

  二、增加副食品生产

  (一)大力扶持畜禽养殖。加强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地方遗传资源保护,扶持健康养殖、规模化养殖、标准化养殖,建立对标准化养殖场长期扶持政策机制,财政性资金重点补助企业畜禽标准化饲养、沼气工程建设、粪污综合利用等项目,促进我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发展食草动物、家禽养殖,通过扶持养殖、引进优良品种或选育改良品种,提升食草动物养殖规模和效益,改善市场供应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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