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项行动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6月20日至6月30日为宣传动员阶段,各地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有关部门要制定部署行动方案,广泛发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治理行动。6月20日,省委宣传部、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省公安厅、杭州海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杭州市人民政府在杭州市联合举行“浙江省暨杭州市2005年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各地也要以各种形式开始大张旗鼓地行动。
7月1日至8月20日为治理行动阶段,各地要对音像市场进行反复清查,坚决收缴各类盗版音像制品,严厉查处各类经营盗版音像制品行为。要抓紧时间审结一批走私、制售盗版音像制品的案件,依法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8月21日至8月31日为总结检查阶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要集中销毁一批盗版音像制品。各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8月25日前将有关情况汇总后书面报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专项行动期间,省委宣传部、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不定期派出督查组赴各地督促检查。各市也要加强对县(市、区)的督查力度。
三、专项行动要求
(一)坚持守土有责。各地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周密的行动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在专项行动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既要解决好当前音像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重视抓好经常性的管理,切实做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二)加强部门配合。此次专项行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宣传、“扫黄打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公安、工商等部门和海关共同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对专项行动和加强音像市场管理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披露盗版音像制品经营典型案例,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要坚持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和保护群众举报经营盗版音像制品的积极性,健全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制度,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浙江省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