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在燃油税正式实施前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
(德政办发〔2007〕11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各单位: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燃油税正式实施前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4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在燃油税正式实施前,加强和规范养路费征管工作是促进公路交通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和交通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养路费征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积极协调和解决好养路费征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把握政策,强化管理
征稽部门要切实做好养路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依法规范养路费的征管行为,保障养路费的增长与当地的经济发展速度相适应,确保养路费及时、足额和有序征收。严格执行政策,对故意降低养路费标准吸引外地车辆挂靠的要予以制止和纠正。要积极加强上路稽查和上门服务,增加缴费服务网点,方便车户,争取车主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征收工作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