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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规范教育和医疗服务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规范教育和医疗服务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政办发〔2007〕10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有关单位:

  州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规范教育和医疗服务收费的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关于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规范教育和医疗服务收费的实施方案
(州发改委 州监察局 州政府纠风办 州教育局 州卫生局 州财政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专项工作,切实解决群众上学看病“两难”、“两贵”问题,进一步规范教育和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促进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规范教育和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的重要性

  近几年来,由于利益驱动等多种原因,一些学校和医疗服务单位不惜损害群众利益,擅自增加收费项目,随意提高收费标准,甚至把乱收费作为本单位的创收渠道和手段。不规范的收费行为,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干扰了价格部门正常工作秩序,影响了教育、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加重了群众负担,必须坚决纠正和规范。

  规范教育和医疗服务收费行为,是进一步转变公共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的迫切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教育和医疗服务乱收费的严重性、危害性,充分认识规范收费行为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这项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对各种教育和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登记、公示,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教育和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切实减轻群众的负担,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和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清理、登记、公示以及规范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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