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拓宽渠道,开展多层次交流与合作。
1.加强地方政府间交往。进一步巩固双方已经建立的友好省(道)市关系。逐步提升与韩国首尔、釜山、京畿道等发达地区的经贸合作水平,加强同我驻韩使领馆和韩国驻我使领馆的交流和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在韩国举办投资、贸易洽谈活动,宣传和推介我省的相关信息和招商项目。
2.加强社团机构交往。加强与韩国全经联、大韩商工会议所、大韩投资贸易振兴公社、中小企业振兴公团、韩国进口协会、韩国贸易协会、韩中文化交流协会、韩国观光公社等中介机构的联系,建立制度性交流机制,形成顺畅、高效的信息通道,加强高层互访,推进双方务实合作。
3.加强企业间交往。根据韩国企业投资意向,与其建立战略性经贸科技合作关系,推进重点大项目合作。盯住龙头企业,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吸引韩国跨国公司特别是位列世界500强企业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引进其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手段、核心技术和营销模式,发挥总部经济在税收、消费、就业、资本、产业聚集等方面的带动效应。
4.加强民间交往。充分发挥在我省的韩国人商会等民间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贸易、投资、旅游等方式,拓宽双方民间交往的渠道与合作领域。
(五)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对韩经贸科技合作。
1.扩大对韩贸易规模。调整和优化对韩出口产品结构,扩大机电、高科技产品出口规模。重点培育IT配套产品、汽车零部件、小型农业机械、森工、农产品及北药产品等出口品牌,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积极引导对韩加工贸易向研发、销售和售后服务等环节延伸。抓住韩国服务业转移的机遇,积极承接软件设计、金融、分销、物流等服务外包业务,扩大韩国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的进口。
2.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创新对韩招商引资的思路和模式,把集中组织大型赴韩招商活动与小规模、分产业招商结合起来,把洽谈、展览招商与网上招商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对韩招商引资长效机制。积极发挥政府在招商中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扶持和培育一批专业化的对韩招商中介机构,促进专业招商、中介招商发展。实施对韩定向招商、上门招商、网上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园区招商,创新对韩招商方式方法。建设韩语招商信息网络平台,整合全省对韩招商资源,实现全省对韩招商项目、招商政策和招商信息等资源的互通互享。突出金融招商,加强与韩国产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争取韩国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和开展业务。借鉴沿海省市经验,积极促进韩国企业来我省有条件的开发区进行包片开发,设立“区中园”。
3.做大做强合作主体。结合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采取购并、联合、重组等多种方式进行要素整合,培育一批对韩经贸科技合作强势企业;加大对对韩经贸科技合作企业的支持力度,帮助其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竞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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