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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德宏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有条件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的部门要把编制信息公开目录与编制职权目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的要求结合起来,编制政务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栏、公开卡、“明白纸”、“服务指南”等政务公开形式,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充分运用新闻发布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开形式,及时对外公布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事项。重点抓好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不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增强政务公开实效。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便民服务,积极探索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推广各部门“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的办事形式,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试点工作。2007年1月22日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已以德办发〔2007〕1号文确定州公安局、州工商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州级政务公开示范单位,各县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尽快确定县级政务公开试点单位,及时推广政务公开试点单位经验,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为《条例》实施做好准备。

  二、深入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公用事业单位的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能否做好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各县市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地区和行业实际,把办事公开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办事公开力度,整合便民服务设施,创新便民服务举措,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行业作风,促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提高。卫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分别明确医疗和教育机构公开的重点内容,规范公开形式,充分发挥办事公开的综合效应,着力解决“上学难”、“看病贵”等问题。供水、供气、供电和公交、电信等公用事业单位要实施价格听证、咨询等制度,公开服务及收费项目的内容、依据、标准等,推动行业作风建设。

  三、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加强监督检查是推动工作深入的重要措施。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下半年将组织一次抽查,重点检查《意见》的落实情况,《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情况,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工作情况等,促进政务公开各项任务的落实。各县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也要根据实际,对本地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注意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机制,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按照《条例》规定,把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不断提高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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