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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德宏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德宏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德政办发〔2007〕9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州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根据《2007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本州实际制定了《2007年德宏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此文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研究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2007年德宏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07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编制公开目录;加强载体建设,丰富公开形式;深入调查研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措施,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2007年工作重点是,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宣传教育,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深入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做好《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一、突出重点,认真做好《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

  国务院于2007年1月17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政务公开的基本法规,对于我国政务公开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做好《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县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积极组织开展《条例》的宣传学习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务员政务公开意识,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使各部门的思想统一到《条例》的精神上来,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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