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结完善阶段。2007年11-12月为总结完善阶段。补换发工作结束后,各县市要认真组织对补换发新证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州农业局,对任务完成好、群众满意率高的,要进行总结表彰;对工作粗糙、质量较差、不按照法律政策办事的行为,要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对违反法规、工作失职导致农民上访和发生恶性案(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州农业局将对补换发新证工作进行抽查,补换发新证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工作总结报州人民政府和省农业厅。
四、补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的制定切实可行的、周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并按照工作方案有序进行。要讲究工作方法,规范操作程序,完善法律手续,严把工作质量关,确保工作质量。
(二)积极开展试点。为使补换以证工作稳步有序进行,各县市都应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深入细致地开展试点,积累经验,发现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原则上每个县市要选择1-2个村,1个村要选择1-2个组进行试点。
(三)落实经费。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报表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证书及报表工本费由州财政承担,不向农民收取。工作经费由各县市财政给予安排解决。
(四)搞好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农业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督促检查,沟通协调,做好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安排必须的工作经费,以保证补换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征地管理,妥善解决征地纠纷,严肃查处非法征占用农民土地等违纪违法案件,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信访部门要全力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妥善处理上访案件。司法部门要为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提供法律援助。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五)加强档案管理。各县市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及其相关档案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系统。同时要指导乡镇、村组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档案管理制度。
五、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补换发证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