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纂《云南省志·政府志(德宏部分》方案的通知
(德政办发〔2007〕9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志·政府志〉编纂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32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德宏实际,特制定《〈云南省志·政府志(德宏部分)〉编纂方案》。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我州编修工作,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此“编撰方案”转发给你们,望密切配合,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确保按时完成编纂任务。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编纂委员会
按照《云南省第二轮地方志续修工作规划》关于“续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编委会领导下的主编负责制”的要求,成立《云南省志·政府志(德宏部分)》编委会,领导《云南省志·政府志(德宏部分)》的编修工作。编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顾 问:麻 端 孟必光 李兴顺
主 任:龚敬政 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主任:周湛鸿 州政府秘书长
刀保信 州政府副秘书长
肖明英 州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
王二软 州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常锁 州史志办副主任
委 员:李全民 州政府研究室主任
段丽冰 州档案局局长
黄丽云 州法制局局长
杨 洪 州政府办一科科长
赵家富 州史志办地方志编纂指导科科长
董自明 潞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一统 梁河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兴强 盈江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恩增 陇川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家琪 瑞丽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武勋庭 畹町管委办公室主任
编纂人员:刀保信、杨常锁、赵家富、州人大、州委组织部、州政府和州史志办各1人;
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各安排1名资料员。
编务:州政府办公室1名文印人员。
(二)设立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