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东山外国语学校初中学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东山外国语学校初中学费标准的批复
(宁价费〔2007〕280号)


江宁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核定民办南京东山外国语学校初中学费标准的请示》收悉。
  南京东山外国语学校是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民办学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该校的办学实际,经研究,同意该校初中按每生每学期4800元的标准收取学费。
  以上标准试行两年,试行期满,学校须将试行期间的运行情况报告我局,并申请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