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环保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环保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新环办发[2006]80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05年全区环保政务信息工作全面展开,信息报送渠道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工作逐步向广度和深度发展,信息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为领导和上级部门了解情况、实施科学管理提供了决策依据, 在畅通信息渠道、沟通上下关系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但目前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处室、单位信息报送质量低,采用率不高,有的至今尚未报送信息;二是信息时效性差,部分处室、单位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滞后,与环保工作动态存在不同程度上的脱节现象;三是报喜信息多报忧信息少,综合性、调研性信息少,信息还缺乏深层次的综合和提炼。
  为进一步做好2006年全区环保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我局重要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准确上报国家环保总局,自治区党委、政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处室、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把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必须履行的一项职责,纳入日常工作内容,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抓好抓实信息工作。
  二、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新环办发[2002]213号)和《自治区环保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新环办发[2005]121号)的要求,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任务,避免因迟报、漏报、瞒报重大信息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发生。
  三、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一)凡办理国家环保总局,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我局重要事项、专项工作及编制规范、出台有关政策或贯彻实施意见均要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信息。
  (二)凡陪同局领导现场办公或做专项工作调研的相关处室要及时编报信息。
  (三)凡参与重大项目及专项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对工作进展或完成情况都要及时编报信息。
  (四)凡涉及我局对外发布的环境状况公报、季报、月报或环境统计总结性综合信息的相关处室或直属事业单位都要及时编报信息。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