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报送法治信息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由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自治区30多家职能部门共建的“法治新疆”网站已于2006年4月6日正式开通,“环境保护”是该网站的栏目之一。
为做好“法治新疆”网站上传信息资料的更新工作,现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将与法治有关的内容作为专项信息及时报送我局。
报送法治信息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法治信息的报送工作,充分利用“法治新疆”网站这一平台,做好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
二、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的法治信息内容,主管领导要亲自审核把关,保质保量地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以保证环保部门的法制宣传内容常有常新、质量不断提高。
三、报送法治信息要切实按照保密规定和对外宣传要求,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确需报道的典型案件,报送前应事先征求保密及相关部门意见。凡涉密文件及信息一律不得报送。
四、法治信息的报送以星期为时段,各部门、各单位每星期报送的法治信息不得少于3条,务必于每星期五13:00之前报送本周的法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