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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办发〔2007〕27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10月2日17时15分,重庆冠忠公交集团公司万盛分公司渝B27463大客车由万盛区开往主城区(核载38人,实载38人),行至綦万高速路三角段时,客车突然起火,猛烈燃烧,共造成27人死亡,11人轻伤的恶性事件。经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此次恶性事件系一起人为蓄意纵火、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

  案件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善后处理有序进行。市委书记汪洋、市长王鸿举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和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十一”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期间的稳定安全。当前,正值“十一”黄金周客运高峰期,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全力做好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道路安全监管,严防恶性事故发生

  (一)加强客运站场管理,严禁“三危品”进站上车。遏制群死群伤恶性事故,是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首要任务。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将造成重大事故隐患,严重威胁行车安全。当前,客运站场的管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还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尤其是在控制“三危品”进站上车过程中,一些客运站场把关不严,缺乏有效的检测手段,造成“三危品”管控工作存在漏洞。为此,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客运站场的监管,重点督促客运站场配备检测危险品和爆炸品等的相关设备,检查“三危品”管控制度的落实情况,坚决杜绝“三危品”进站上车。交警、交通部门要加强站外秩序的监管,严禁站外随意上客。对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隐患不消除的客运站场,坚决予以查处。

  (二)加强车辆技术检查,确保应急装备配备齐全。各客运企业应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条件的检查,在加强制动、转向、灯光、雨刮等部件检查的同时,特别要重点检查灭火器、消防安全锤等应急装备,确保配备齐全有效。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交通、交警和安监等部门在安全检查工作中,也要加强对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督促企业配置齐全的应急装备,提高车辆的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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