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7〕183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的发展态势,事故总量有较大幅度下降。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冶金等行业领域事故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依然突出,事故隐患仍然存在,防范各类事故灾难还存在薄弱环节。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3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苏政传发〔2007〕1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政治任务,以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技术改造,严格安全管理,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纳入法制化轨道。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隐患点,组织加强安全防范,落实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的责任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组织力量深入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彻底排查治理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近期,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逐级检查,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和工作岗位。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要继续组织力量对各行业领域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深入地排查治理,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重大隐患及时根治。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分级管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并通过对典型事故的深入剖析,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