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初,市政府将召开全市水库移民工作会议,传达贯彻《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全省水库移民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水库移民扶持政策落实工作。各县市区要逐级召开动员会议,9月上旬传达到基层。
(三)搞好试点
9月上旬在淅川县香花镇的北王营、吴田、蒿溪三个行政村开展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摸清情况,取得经验,完善有关配套政策,指导全市水库移民人口核定工作。
整个试点工作由市移民局、淅川县政府具体指导,淅川县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淅川县政府要根据实际需要,从县有关部门、乡镇政府抽调人员,经过集中培训后,按照人口核定办法和试点方案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传和人口核定登记。争取用20天时间完成试点工作。
(四)核定登记
全市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从10月初开始。市县两级政府要成立移民核定联合工作组,各乡镇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确保每个行政村一个组,每个组不少于2人。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明确专门机构牵头开展人口核查登记工作,挑选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组成水库移民核定工作组,并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使其进一步领会上级精神,熟悉有关政策,统一核定方法,10月底完成核定登记工作。
(五)资金发放
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由县级财政、移民部门具体负责。县级移民部门根据省政府批准的移民人数,为移民户建立档案,开设移民个人账户,将移民个人账户资料存档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同时逐级上报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市财政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户。
六、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发展
(一)明确扶持重点。在国家提高后期扶持标准解决水库移民生活问题的同时,继续坚持从其他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扶持力度,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长远发展问题,重点加强基本口粮田及配套水利设施,加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加强交通、供电、通讯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通过贴息贷款、投资补助等方式对移民能够直接受益的生产开发项目给予支持。
(二)落实扶持资金。现有政府性资金,包括预算内投资和国债资金、扶持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以及各级政府部门安排的各类建设基金和专项资金,要向库区和移民区倾斜;筹措的后期扶持资金有结余的,用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扶持;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鼓励社会捐助和企业对口帮扶,努力拓宽资金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