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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六十六条 结合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制定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评内容和指标,每年对各县市区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单独考核,其成绩按比例计入各县市区总成绩。街道(乡镇)全部属城区的,按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考评方法进行;既有城区又有农村的,分别按城区和农村的考评方法进行,并按城区人口和农村人口所占比例对成绩综合评定。
  第六十七条 市直、县市区直一级单位的考核由各街道(乡镇)负责,并将结果报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属市直单位的报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经综合评定后由市予以奖惩;属县市区直单位的由县市区予以奖惩;属跨区管理的县市区直一级单位,将考核结果通报给所属的县市区,由所属的县市区予以奖惩。
  第六十八条 对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3年以下违法生育的,由现居住地承担责任。对单位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的,单位和现居住地共同承担责任,主管部门承担连带责任。由于单位不积极配合工作造成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应承担主要责任。
  第六十九条 对已经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并及时上报案件的,可减轻现居住街道、社区责任。
  第七十条 设立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先进单位、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街道(乡镇)等奖项。人口和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先进单位奖,旨在表彰市直单位中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落实到位的单位。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奖 ,旨在表彰工作基础好 、 计划生育整体水平高 、 优惠政策落实好 、 当年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 。
  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街道(乡镇)奖 ,旨在表彰工作基础好 、 宣传服务 、 技术服务 、 政策服务 、 信息服务 、 生产生活服务 、 流动人口服务好 、 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高 ,当年工作成绩突出的街道(乡镇) 。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一)不履行规定的管理服务责任或未完成工作责任目标 ,考核综合评分不达标的单位 ;
  (二)计划生育管理失控 ,造成政策外出生的 ;
  (三)有跨区办案 、 越权办案 、 办案未经立案 、 办案无法律文书 、 无执法案卷 、 故意隐瞒案件不报以及故意少征 、 漏征社会抚养费 、 首征到位率低于规定要求 、 征收不开正规票据等行为 ,情节严重的 ;
  (四)违反规定收取押金 、 保证金等以及擅立名目乱收费 、 乱摊派 ,情节严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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