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服务为宗旨,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创业人才
(九)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推进职业院校与相关企业合作,重点发展以数控技术为主的机械加工、汽车维修、计算机应用与软件开发、电工电子与自动化、现代农业、农产品深加工、生物制药、高级护理、建筑技术、工艺美术、商贸旅游、现代物流等专业,加快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需要,制定具体的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规划,落实年度培养培训计划。
(十)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在市、县(市、区)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重点组织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完善工作机制,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提高进城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帮助他们在城镇稳定就业。
(十一)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继续推进农村“三教”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充分发挥农村职业学校、乡镇成人学校以及各类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作用,大面积推广和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大力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和“绿色证书”教育,加快农村实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培训,为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技能服务,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十二)实施成人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以提高企业职工、城镇失业人员、初高中毕业生和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能力为目的,以职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为依托,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成人教育和再就业培训网络。广泛开展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的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大力发展社区教育、远程教育和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促进学习型社会的建立。
四、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十三)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思想的转变。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推动职业教育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促进职业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紧密结合,积极开展订单培养,加强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和能力。建立和完善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使人才培养与社会需要紧密衔接。逐步建立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制度,将毕业生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就业率作为评价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指标,促进学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