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首都金融后台服务支持体系建设的意见
(京政发[2007]21号 2007年7月25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金融产业是首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后台服务是金融产业创新发展的强有力支撑。为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优化首都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市委、市政府决定加快首都金融后台服务区(以下简称金融后台服务区)建设,并以此为契机,健全和完善金融后台服务支持体系,全面提升本市金融后台服务能力。根据本市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首都金融资源优势,积极构建以现有产业园区为基础、以政策支持为导向、以工作机制为保障、以人文服务为依托的首都金融后台服务支持体系,扎实做好服务金融机构的工作,实现首都金融产业的聚集和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发展,充分考虑本市现有产业园区规划和金融资源基础分布,合理布局,做到功能明确、优势互补;坚持有序发展,因地制宜,有效配置利用资源,扎实推进各项建设,健全完善基础设施和综合配套服务体系;坚持协调发展,市场发育与政府推进相结合,机构自愿与适当引导相结合,鼓励具有较强实力的国内外金融机构入驻,积极引导多种资本力量、技术力量投入;坚持创新发展,突出服务特色,提升承接能力,不断扩大服务工作的影响力。
三、重点规划建设的金融后台服务区。以朝阳金盏产业园为基础,建设朝阳金盏金融服务区,主要为国际金融机构向亚太地区转移后台服务;以中关村创新园为核心,辐射环保园、永丰产业基地、上地信息产业基地等周边地区,建设海淀稻香湖金融服务区,主要为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及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后台服务;以通州商务园为基础,建设通州新城金融服务区,主要为国内金融机构和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向新城转移后台服务;以西城区德胜科技园为核心,辐射周边地区,建设西城德胜科技园金融服务区,主要为金融街大型金融机构总部核心后台服务。
四、本意见所指金融机构后台,是与金融机构直接经营活动(即前台)相对分离,并为前台提供服务和支撑的数据处理、资金清算、银行卡等业务的有关机构。
本意见适用于金融后台服务区、入驻金融后台服务区的金融机构后台及其从业人员。对入驻金融后台服务区、承接金融机构信息技术、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和业务服务等的服务外包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