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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上海市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儿童急症救助基本技能培训的通知

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上海市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儿童急症救助基本技能培训的通知
(沪教委人〔2007〕75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防止托幼机构群体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提升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使托幼机构老师和保育员了解及掌握有关儿童意外伤害处理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我委决定开展上海市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儿童急症救助基本技能培训。

  现将《上海市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儿童急症救助基本技能培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全市培训计划的要求,精心组织好区县层面的培训工作,制定好本区县托幼机构教师和保育员的培训计划。在做好本区县培训工作的同时,你们要认真配合做好本区县参加市级培训人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请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培训工作,认真采用骨干引领、层层落实的方式做好区域性培训工作,切实提升托幼机构人员基本技能。

  附件:上海市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儿童急症救助基本技能培训方案。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上海市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儿童急症救助基本技能培训方案

  为防止托幼机构群体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提升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使托幼机构老师和保育员了解及掌握有关儿童意外伤害处理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特制定《上海市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儿童急症求助基本技能培训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培训目的

  采用现代培训模式,发挥幼教工作者和儿科医学工作者的团队协作作用,对托幼机构教师和保育员、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进行儿童常见急症和疾病处置技能的专项培训,提高其在医疗人员到达之前施行紧急救助,或进行及时的、有效的转诊的知识与技能水平,保证相关儿童得到有效救治。

  二、培训内容与对象

  (一)培训内容

  本培训分为A类和B类两种

  A类:

  能识别儿童急症、特别是常见传染病的能力,遇到问题能及时、有效的实施转诊;了解并掌握有关儿童急症及意外伤害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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