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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政办发〔2007〕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面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九月七日

全面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全省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我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根据《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鞍政发〔2007〕7号)和《鞍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理念,以应急管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为重点,以群查、群防、群治为主要内容,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单位和广大群众在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全方位覆盖,不断提高基层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为加速经济隆起、科学发展鞍山、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两到三年努力,在全市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社会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基层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广大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普遍提升,基层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显著提高。

  --到2007年底,全地区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市直各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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