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承担的考核指标被省政府授予单项优胜奖或综合得分在全省排位前三名的;各组中主要指标单项优胜和年度指标考核综合评价排位前三名的;为全省做出特殊贡献并被省加分的;在考核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将予以表彰。
(二)对因非客观因素而未完成指标或被扣分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参评十佳机关资格,主要领导不能参加各类优秀的评比。
六、考核工作的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全面推进指标考核工作。政府指标考核工作是考核各级政府工作绩效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指标考核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把握指标运行情况。各地区、各部门要层层分解落实所承担的各项指标,倒排工期,责成专人负责考核工作。所承担指标涵盖多个子项的部门要全面把握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科学分析指标运行状态,将考核工作与其它职能工作区别开来,重点监控,严禁以点代面、报喜藏忧。由多个部门共同承担的指标,第一责任部门要主动协调、科学调度,切实负起责任。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协调沟通,密切关注所承担指标在全省的排名位次。所承担指标排名靠后或难以完成的部门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对策。
(三)定期调度,分析形势,确保指标全面或超额完成。市政府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有关部门汇报指标完成情况、排名位次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考核工作的要求。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分析形势,掌握指标完成进度,扎实推进指标考核工作。
(四)不断改进考核工作方法,确保我市考核位次上升。市考核办统一协调各县(市)、区考核办和各指标责任部门,不断改进考核方法,加大考核力度,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对重点指标跟踪考核,按月通报指标进度和存在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省、市两级媒体宣传我市考核工作动态、先进典型,确保我市考核工作上台阶、升位次。
《2007年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工作考核指标》和《2007年市政府落实省政府29项考核指标对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单位工作考核指标分解表》将以市考核办文件另行下发,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市考核办的安排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