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厅关于表彰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决定
(浙文艺〔2006〕37号)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厅属各单位:
近年来,在绍兴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文艺创作持续繁荣,基层文化工作继续加强,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文化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全市文化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特别是今年10月在绍兴举行的2006中国越剧艺术节上,绍兴小百花艺术中心《越女三章》、诸暨市越剧团《天道正义》获2006中国越剧艺术节优秀剧目展演金奖,开幕式大型文艺晚会《姹紫嫣红--中国越剧名家名段百年盛典》获2006中国越剧艺术节特别奖。在承办2006中国越剧艺术节过程中,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承担了具体组织策划、协调联络、事务安排等大量的工作,为确保中国越剧艺术节的圆满成功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了文化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以及各参演文艺团体的广泛好评。为表彰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2006中国越剧艺术节筹备承办工作中的突出贡献,经研究,决定授予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06中国越剧艺术节优秀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