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街道西部南部和马山镇南部山区、胡埭镇东南部沿湖沿山地区等生态保护区规划为人口适度调减区。此类地区生态敏感度很高,应适度调减人口,进行恢复性生态保护。同时,要调减解放环路内老城区人口,至2020年,将其居住人口调减至4.5万人以内,人口密度控制在1.8万人/平方公里以内。
强化人口的资源意识和调控意识,统筹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适度控制人口规模,加快推动人口向新城、新市镇(卫星城)集聚,引导中心城与周边城镇人口均衡增长。逐步建立城市规划、市场调节、政策推动、利益导向、产业布局、房地产建设、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等多种杠杆有机结合的人口布局调整和优化机制,通过人口发展要素在城乡、区域间的有效配置,进一步优化人口空间布局,使人口分布与城市功能、形态、环境相适应,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相协调。
2.引导人口有序流动。
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全力提升产业层次,积极优化产业政策,切实增强优质产业对高素质劳动者的集聚能力。健全完善有序竞争的劳动力市场,探索建立外来人口动态监测体系和就业用工信息预测预报制度,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对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和宏观政策对外来人口的调控作用,促进人口和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继续实行技术迁户和投资迁户政策,促进户籍人口机械增长向高素质人才倾斜,实现常住人口户籍管理法制化。
深入推进新市民安居乐业工程,建立健全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外来人口综合管理服务机制。探索建立“居住证”管理制度,在外来人口集中用工单位广泛推行“集中居住、集中管理”模式,并建立流动人口社会化信息采集网络,在城乡居民出租户中积极推行房屋租赁备案制度并切实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全面加强外来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明确职责,依法保障外来人口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外来人口管理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人口发展事业的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人口发展摆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认真制定本地区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认真研究人口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工作计划,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深入开展“江苏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市、县(市、区)”创建活动,将人口发展相关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不定期地开展专题调查和重点检查,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