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厅关于举办浙江省第八届广场文化艺术节暨第五届嘉兴市南湖合唱节全省合唱大赛的补充通知
(浙文社〔2007〕83号)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的召开,浙江省文化厅下发了《关于举办浙江省第八届广场文化艺术节暨第五届嘉兴南湖合唱节全省合唱大赛的通知》(浙文社[2007]58号)。6月12日,浙江省第八届广场文化艺术节暨第五届嘉兴南湖合唱节全省合唱大赛在全省各地全面启动。为了使活动更加有序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金庚初 浙江省文化厅副厅长
副主任:柴永强 嘉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董苗虎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区长
成 员: 王 淼 浙江省文化厅社文处调研员
张卫东 浙江省群众艺术馆馆长
陈祖生 嘉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鸣霞 嘉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赵群乐 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谭丽娟 浙江省合唱协会会长
刁玉泉 浙江省群众艺术馆副馆长
于霞芬 嘉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陈天英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秘书长:王淼(兼)
副秘书长:张卫东(兼)、于霞芬(兼)、赵群乐(兼)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主 任:刁玉泉(兼)
柴志刚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局长
副主任:陈月明 省文化厅社文处
施国庆 浙江省群众艺术馆表演艺术指导中心主任
辛冠中 浙江省群众艺术馆社会文化指导中心主任
黄振华 嘉兴市南湖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 洁 嘉兴市南湖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董俊潜 浙江省合唱协会秘书长
陈薇莉 嘉兴市群众艺术馆馆长
二、执行承办单位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嘉兴市群众艺术馆。
三、有关要求
(一)要求各地广泛发动,全面参与,结合重大节庆普遍开展基层群众歌咏活动。有条件的 县(市、区)都要实行初赛选拔,确因特殊原因难以组织初赛的县(市、区),其合唱队,可由所在市协调报名参加相邻县(市、区)的初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