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临床输血科
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科(血库)的建设,加强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管理,规划期内临床用血三级医院设立独立的临床输血科。
(五)流动采血点
根据采血量等因素动态调整优化流动采血点的布局。在现有固定采血点布局的基础上,在世博区规划设置一座以方便外国人献血为主要功能的献血屋,在新建成的铁路上海南站设置一座献血屋。
五、实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血液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实施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对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血液质量和血液管理水平意义重大。各有关区县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贯彻《
献血法》、《
上海市献血条例》和《
血站管理办法》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抓好贯彻落实。
(二)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在实施采供血机构规划的过程中,各有关区县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目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积极、稳妥、有序地落实“信息网络化”、“检测集中化”、“机构运行一体化”等各项工作。发改、财政、编制、人事等部门要加大对采供血机构的支持力度,落实好相关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确保采供血机构人员思想、工作的稳定和各项血液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确保满足临床用血需要。
(三)依法行政,严格监管。各采供血机构要按照《
血站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无偿献血招募、血液采集、成份制备、血液安全等有关工作,严格遵守《
血站质量管理规范》、《
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和各项工作标准,建立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确保采供血需要和安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血液管理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要认真履行血液管理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辖区内采供血机构的监督管理,保证调整期间及调整后采供血工作的有序进行,确保血液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