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教育对口支援活动的通知
(濮政办〔2007〕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教育对口支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大力开展城乡教育对口支援活动,迅速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市义务教育持续、均衡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市直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每单位联系2 所农村学校作为对口支援对象,连续三年每年至少从公用经费中挤出1 万元用于被支援学校购买图书仪器;各部门的二级单位,每单位也要支援1 所农村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二)建立对口支援农村教育长效机制。从明年开始,各单位将筹措的资金于当年3 月31 日前安排到位,用于城乡教育对口支援。通过2-3 年时间,逐步消除农村薄弱学校,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
(三)以这项活动为契机,将城乡教育对口支援活动推向全社会,充分调动全社会支持教育、发展教育的积极性。广泛开展社会募捐活动,筹措资金,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巩固“普九”成果,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传达8月30 日全市迎接“两基”国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通过广泛宣传动员,扎实开展对口支援活动。
(二)对口支援阶段。由市教育局拿出方案,确定对口支援名单,由单位和对口支援学校协商,购买学校所需的图书仪器,这项工作要9 月30 日前完成。市直二级单位的支援学校工作,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与支援该县的市直各部门具体协商进行。
(三)总结表彰阶段。11 月份,市政府要对城乡教育对口支援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对行动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对敷衍塞责、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今后每年市政府都要对市直单位对口支援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并将各单位开展城乡教育对口支援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