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穗府办[2007]37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反映。
广州市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广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了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解决当前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的特别规定》,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和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与责任追究体系和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促进广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任务和主要目标
(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负责生产加工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以重点监管企业和食品生产小作坊,已形成产业集群区域的中小企业、质量不稳定企业为重点单位;以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食用油、饮用水、豆制品、凉果、蜂产品等食品和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以及灯具、电梯等特种设备元配件、家具等产品为重点产品进行专项整治。一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禁用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二是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全面杜绝婴幼儿配方乳粉、灭菌乳、巴氏杀菌乳、小麦粉、葡萄酒、啤酒、饮料、酱油、食醋、味精、速冻米面制品、罐头、冷冻饮品、糖、饼干、方便面等16类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三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四是大力开展对食品小作坊的质量整顿,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完善区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五是全面普查重点产品生产企业情况,建立质量档案,加强对企业生产条件、生产所使用的原辅材料的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六是大力整治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中小企业,努力消灭原材料进厂无把关、生产无标准、出厂无检验的“三无”现象。同时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努力探索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度,严格执行公告、曝光、整改、处罚、收回等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