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着力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损害农民土地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切实解决超标准预留机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不到位、土地流转不规范、违规征收用农民土地及征地补偿款不到位等问题。坚决纠正新农村建设中违背农民意愿、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盲目建设、强拆强建、集资摊派等加重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议事范围、标准和审批程序,完善管理制度。从严查处各种涉农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按照省里要求继续开展创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切实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积极推进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四)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重点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和规范。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度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和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坚决取消脱离实际、加重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严肃查处利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制定进一步加强管理的规范性意见,逐步建立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
(五)巩固各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一是巩固治理公路、水路“三乱”专项治理工作成果,重点解决治理超载超限超速中以罚代纠、只罚不纠和以治超为名谋取私利的问题,规范执收执罚行为。对车辆通行费收支情况严格监管。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测速仪的设置和使用,完善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二是继续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配合有关部门逐步建立出租车行业管理的长效机制。三是深化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滥散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进一步规范发行行为。四是巩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成果,继续开展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部分垄断行业对企业乱收费、乱加价专项整治,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治乱减负专项行动。
(六)加大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力度。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督促各部门各行业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责任;围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大力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活动,督促指导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经济管理部门服务便民、手续简化,公共服务行业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要向社会公布各部门、各行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措施,接受群众监督。要认真解决行政机关在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度;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改进评议方法,充分运用评议结果,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完善纠、评、建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坚持全面评议与重点评议相结合,深入开展对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的民主评议。充分发挥“合肥市政风行风热线”的作用,有计划安排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走进合肥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直播间,同群众交流,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合肥市政风行风热线”健康发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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