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中心建设,提高窗口功能
行政服务中心要从集中办事的特点出发,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简少窗口审批环节,制定审批环节监督细则,细化每一环节的办理时限,规范窗口审批行为。二是开展服务对接,大力推进“三级联动”,构建市、县(区)审批“快车道”。三是实施跟踪服务,做好项目落地全程代理代办和跟踪服务,帮助企业完善申报资料,做到服务全覆盖。四是加大窗口监管力度,全面推行窗口服务评议卡制度,强化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的社会评价机制。五是推行“网上审批”,完善“一表制”、“并联审批”、“网上监督”运作体系,特别是加快并联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确保早日投入运行。
六、健全统一平台,规范招投标行为
今年要认真贯彻《
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管理严格统一的原则,推进招标投标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确保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节约率和产权交易及土地出让增值率有明显提高。要进一步规范招投标举报投诉受理程序、招标投标市场准入原则、招投标过程违规处罚以及统一市场诚信供应商管理办法。市监察局要对招标投标中心加强监察,对招标投标过程实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投诉,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市信息办要支持和配合“中心”完善在线服务网站和工程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交易等业务系统的改造开发。
七、认真贯彻
《条例》,做好实施准备
《条例》已经国务院正式颁布,将于2008年5月施行。这是政务公开的基本法规,对于政务公开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各部门要研究制订
《条例》的贯彻意见,建立完善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法制化。各县区政府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好对
《条例》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为
《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政府法制部门要对有关部门拟定的
《条例》具体实施措施进行审核,并对有关部门执行
《条例》情况进行监督。